最高法院裁定加多宝与广药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发回重审

最高法裁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,将加多宝与广药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发回重审。

7月1日,加多宝在其官网发布《加多宝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就“王老吉”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的公告》称,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广药集团“王老吉”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。

加多宝在公告中称,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,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,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。裁定如下:一、决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(2014)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;二、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。